信息所的纪检监察审计合署办公,履行教育、惩处、保护、监督和审计职能,工作职责如下:
一、纪委办公室职责
1.协助所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三重一大"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督查本所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遵守党章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2.在所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参与对党员干部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全所干部职工进行守纪律、讲规矩的廉政教育,增强党章意识和法制意识,敢于担当,保持干净,对党忠诚,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负责纪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各类文件的起草、收发、保管、立卷、归档及各类统计报表的填写。
4.做好纪委召集的各种会议的准备、记录、接待等会务工作。
5.接待和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按程序组织实施举报、申诉情况的了解、初核及立案调查。
6.按纪委领导要求,调研信息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7.负责本部门设备资产管理、办公经费的使用报销。
8.认真完成上级组织和本所纪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监察工作职责
1.遵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和所党委、行政工作要求,制定所监察工作计划及总结。
2.检查、纠正干部职工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3.对人事、招生、基建项目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规范各类收费等工作开展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信息所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4.受理本所职工的控告、检举及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干部职工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5.保护干部职工正确行使自己的职责和权利。
6.认真完成上级监察机关和信息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7.完成工作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审计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信息所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的规章制度,内部审计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信息所各项预算内外资金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负责做好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审计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审计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好审计工作,及时报送审计报告,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4.负责信息所基建投资项目,维修改造,装饰项目的概(预)算和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
5.负责对信息所内各类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及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进行监督审计监督。
6.负责审计中介机构的委派和考核管理工作,制定审计中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并有效落实,在做好服务协调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审计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保证其审计质量。
7.负责对纪检监察部门委托办理的可能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或调查。
8.对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维修工程招投标工作等有关事项开展审计监督。
9.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信息所安排的其他审计工作。
10.完成工作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巡视工作
1.协助所党委落实上级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策和部署。
2.协助所党委组织开展巡视反馈。
3.督促检查巡视整改工作。
4.协助所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巡视成果应用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涉及巡视工作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