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制定行政后勤服务工作年度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二、负责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管理,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等防范措施。
三、加强对门卫的管理,指导职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各部门安全保卫制度执行情况,督促整改不安全隐患。
四、负责全所防火工作及消防器材的购置、维修,做到消防设备齐全,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五、负责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
六、办公用品的计划、购置、发放。
七、负责对全所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八、负责行政报刊、杂志的征订,信件的收发工作。
九、负责资产设备的计划、验收、领发、保管、使用、更新和核算等工作,达到优质低耗的目标,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和发展。
十、负责办理固定资产闲置、调动、报废处理手续及处理工作。
十一、负责固定资产清查核帐工作。
十二、负责闲置设备的库存管理。
十三、负责机动车辆的调配、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十四、负责水、电、气、暖的供应,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